亞心網訊(記者 何超)《實施意見》提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。健全立法起草、論證、協調、審議機制,提高地方立法質量,防止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。
 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建新表示,地方保護產生的原因在於,隨著市場經濟的持續發展,全國市場一體化繼續深化,部分地方政府濫用手中權力,維護或擴大地方局部利益。部門利益法制化產生也有其深層次的原因,在我國現行立法和行政管理體制下,一些法規草案是由相關行政部門起草,個別行政部門在起草法律法規草案時,過於強調本部門的權力而弱化相應的責任。這種草案一旦通過審議,就等於部門不合理的利益有了法律保障。
  李建新指出,人大作為權力機關,其重要職責便是立法權,“所以我們將嚴把立法過程中的審議關,防止出現地方保護或部門利益法制化的問題。今後涉及一些重大領域立法問題,我們嘗試讓立法工作者、職能部門和法學專家三方聯合起草法規;草案進入論證階段,我們將通過媒體,讓廣大群眾提出意見和建議。”
  (編輯:王建隆)  (原標題:新疆人大嚴把立法審議關 防止部門利益法制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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